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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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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4 · 3792人看过
导读:在《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法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赔偿标准是补偿金的二倍,而补偿金则应该按照实际工龄算,工作有几年就补偿几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不是《劳动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哪些情形下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争议的仲裁申请书要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这里特别要提醒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本人才能拿到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职工本人提出来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当然没有义务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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