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确定男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对于男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有直接证据证实其丈夫出轨属实,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是属于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同时也要遵循婚姻法男女平等分割财产的原则,让其丈夫净身出户是不合理的。虽然让丈夫净身出户不合理,但是若丈夫接受净身出户,也是可以的。
夫妻中有一方出轨,在离婚财产分割上还需要注意财产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不因为两人结婚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的性质。
二、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有很多夫妻之间,因为没办法接受对方出轨而选择了离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离婚财产的分割的问题也是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上有十分严格的规定的,如果是证据确凿的话,此时就可以因为是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就净身出户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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