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立户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4-08-06 0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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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对于集体户口重新立户,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登记批准书》,并携带《户口登记批准书》到现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书》,然后带上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立户可以,但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立户条件,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当然,户口本和户口卡的作用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正式户口,都要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
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立户。
以《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例:
第八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第九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家庭户户主负责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报与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集体户口落户流程:
第一步应清同类型别准备所列同材料迁入派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事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迁移《户口簿》所派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事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迁入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总的来说,办理落户证明时,需携带所有必要的文件材料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如果对落户证明还有一些疑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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