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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时间是否有必要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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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5 · 1819人看过
导读:合同生效时间是没有必要约定的。因为合同一般成立之后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在条件成立之时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比如说有附条件的合同或者是附期限的合同。
合同生效时间是否有必要约定?

一、合同生效时间是否有必要约定?

合同生效时间是没有必要约定的。因为合同一般成立之后就会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履行期限进行约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就有必要约定买卖交易完成时间和还款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三)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内容和形式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之后就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也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不同的合同形式来作出判断。因此对于合同双方的当事人来说,是没有必要在合同当中约定具体合同生效的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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