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法定病假多少天?
时间:2024-09-13 19:43:04
浏览:273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劳动者的法定病假多少天应该是根据劳动者本身的工作年限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基本上是在三个月到24个月不等,比如说劳动者的工龄是在10年以下开始,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不满5年的,就是按照三个月的病假期来进行确定。
一、劳动者的法定病假多少天?
劳动者的法定病假多少天应该是根据劳动者本身的工作年限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劳动法规定病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目前我们国家规定病假工资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同样的病假期间有规定劳动者工作的时间越长,那么所获得的医疗期也就越多,如果劳动者工作的时间是在10年以上,并且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不满5年的话,就会给予6个月的医疗期,这有明文规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延伸阅读:
-
本规则适用于重庆市从事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医学会...
-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
-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