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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名字前后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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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5880人看过
导读: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只要房产证上有当事人的名字,就说明当事人是房子的共有产权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物权设立是以不动产证的登记为准的。所以,登记名字时也不是必须要登记在前面。
房产证上的名字前后有什么区别

一、房产证上的名字前后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上的名字前后没有什么区别,房产证上登记的人都是房屋的产权人。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婚姻状况证明。

三、新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有哪些?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四、房产证有什么作用?

(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产权登记,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之后才正式生效,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房地产交易的实质是房地产产权的有价转移。房地产的市场行为是建立在明晰的产权基础之上。

(三)为城市建设管理和司法行政提供基础资料。

房地产权属管理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准确完整的产籍资料是进行房地产管理、培育房地产市场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资料。

虽然房产证上的名字非常重要,但名字登记的先后顺序并不会影响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是结婚以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即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男方或者女方一个人的名字,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房产证上最好登记上共有产权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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