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0年产权房拆迁怎么赔?
1、不存在“40年产权房拆迁怎么赔”这个问题,这是由于拆迁单位需要支付的是补偿金,而非赔偿金。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类型的房屋产权为40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40年产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1、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进行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商铺的40年产权到期,需要遵循城市规划,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重新规划。重新规划等不再续期,不重新规划的可以续期,也就是土地再次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再次拥有商铺的产权,包括一切功能。商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比如: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国家将收回土地,产权人则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40年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政府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对于已经依法获得了相应产权的公民,若是遇到房屋被拆迁的情形,通常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补偿金与赔偿金不同,根据规定,房屋被拆迁的公民,通常是不能获得赔偿金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