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按揭房怎么办手续
离婚后按揭房子若没有供完最后一笔款,就无法过户,因为,这个时候房子暂时属于银行所有。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
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
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
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离婚后房子的划分还要根据双方当时的协议,或者出资情况来看,离婚后贷款的处理方法也有根据双方协议来办理。
在一般情况下现在偿还房贷也已经是夫妻在生活当中需要长期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房产在分割的时候就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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