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风造成的房屋损失谁承担
1、台风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所以因台风造成房屋损毁的,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房屋所有人因此造成经济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补助。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
自然灾害是指独立于人们对意志以外发生的事件,它是人类预见力和防范力在合乎情理的条件下所不能及的,或至少是防止或避免不了的。
2、社会事件,如战争、武装动乱、罢工等。
在现代社会,实践中,遇到上述社会事件等情况少之又少,但是,这几种情形仍然被认为是不可抗力范围,一些异常社会事件等发生,能够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类型。
3、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主要是指由于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法律、行政措施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4、传染病、瘟疫等无法预见的疾病。
传染病、瘟疫等不可预见的疾病,从特征上来看,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一般也是不可抗力的类型之一。
通过上述的分析,台风是属于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不可抗力的情形之一,所以因台风造成房屋损毁的,没有人对房屋损毁承担法律责任,房屋所有人因此造成经济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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