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多人房产保全赔偿怎样分配
房屋是不能重复保全的,所以多人申请房屋保全的,要轮候保全,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房屋的,有担保的,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没有担保的,按保全顺序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二、诉前财产保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房屋是不能重复保全的,所以多人申请房屋保全的,要轮候保全,多个债权人申请执行房屋的,有担保的,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没有担保的,按保全顺序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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