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还能申请工伤吗,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还能申请工伤吗,相关法律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2 · 2241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还能申请工伤吗,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带来帮助。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还能申请工伤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还能申请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劳动者不能再次申请认定,如果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不应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而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工伤认定相关

  • 366次阅读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①《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②身份证原件;③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
    2024-09-26 1004次阅读
  • 2024.09.10 1972次阅读
  • 431次阅读
  • 工伤的相关规定是劳动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形的,即可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2024-10-01 900次阅读
  • 2024.07.04 5745次阅读
  • 402次阅读
  • 工伤的相关规定是劳动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形的,即可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2024-10-25 1023次阅读
  • 2024.06.25 13706次阅读
  • 441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工伤认定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认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