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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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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2 · 10838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抵押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吗,用益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抵押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一、抵押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

1、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可以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之一,但设立居住权不得损害房屋的价值,并且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用益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占用的权利。

“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

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

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

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所得;

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二)使用、收益的权利。

“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

“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

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

比如在他人的土地上自建房屋以供居住;

在他人的土地上耕种、畜牧以供自用或出售而获得收益;

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楼宇用以出售、出租以取得收益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可以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之一,但设立居住权不得损害房屋的价值,并且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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