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居住人在法律人推定为承租人。
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出租人将房屋租赁出去后,就将房屋的部分物权让渡出去,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因此承租人就享有这些权利。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
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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