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上没有工资怎样办理?
和公司协商,补齐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或者订立附加合同补充清楚。
在目前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要求按照offer上的标准发放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毕竟不是合法的劳动合同,需要通过和公司努力协商,才能维护权利。
是的,这是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中必须体现的一项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其次,无效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条件。
二、哪些合同是属于部分或者完全无效的合同?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必备的七条,也就是劳动者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还有劳动者的报酬都要写上,如果劳动报酬没有在劳动合同中,那么这份劳动合同本质上就存在着钱害劳动者权益的可能性,所以这份劳动合同就是属于无效合同,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赶紧把和工资有关的内容补在上面。
对于劳动合同上没有工资怎样办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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