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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旧房改造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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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499人看过
导读:城市旧房改造是需要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和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补偿的,因为只有我们把握的市场评估价格,才能够确定出房屋本身的价值。城市旧房改造怎么补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城市旧房改造怎么补偿?

一、城市旧房改造怎么补偿?

1、旧城改造怎样赔偿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

(4)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3、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低怎么办

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市旧房改造怎么补偿,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房屋拆迁的补偿的标准是需要考虑到房屋的折旧程度,还有就是需要考虑到房屋的结构,然后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进行确定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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