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款不发货立案标准如下:
1、如果对方就无发货意愿,而是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则涉嫌构成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
2、如果对方根本没有履约能力,而故意制造假象,使当事人被欺骗,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可以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报案;
3、如果对方只是延迟发货,并督促及时发货无用,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或者提起诉讼。
一、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的权利如下: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总之,如果对方就无发货意愿,而是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则涉嫌构成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等方式进行维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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