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对于涉毒罪怎么判刑?
判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涉毒相关的罪名包括: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8、强迫他人吸毒罪。
9、容留他人吸毒罪。
10、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涉毒案件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三、涉毒案件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涉毒案件的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五、涉毒案件开庭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受审判长委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二)核实旁听人员中是否有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
(三)请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四)宣读法庭规则;
(五)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六)审判人员就座后,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综上所诉,没有案件详细情况无法确定涉毒罪怎么判刑,如犯罪嫌疑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但容留他人吸毒最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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