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五)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六)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证明原告和被告及其资格的相关证据资料,还需要提供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质量等等。对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会查阅案件资料的,但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会查阅资料。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刑事立案材料是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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