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中,为方便户口管理,买受人会迁户口,同时二手房屋主要迁出户口。
并且,为避免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迁户口的期限。
但是,到了约定的时间,有些二手房屋主未积极迁户,导致逾期迁出户口。
发现二手房屋主逾期迁出户口的,对方属于违约,买受人可以按以下处理:
1、看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比如有些人为保证屋主及时迁出户口,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预留一部分尾款作为户口迁出保证金,以督促屋主按时迁出户口,等到对方迁出户口后再支付。
并且,还可以再约定出卖人逾期未迁出的,需要交纳违约金。
2、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并且屋主卖的房非唯一性住房,或者是唯一性住房,但其有亲属好友或单位愿意接受其户口的,作为买受人,此时可要求其或当地派出所协助将户口迁走。
所以,买受人确定对方的情况后,必要时可以采取这种办法。
3、如果房主确实无法迁走户口,新业主可以办理户口入住,原房主的户口继续留在房屋处并不影响新业主办理户口及正常使用。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二手房买卖办理房产证要多久没有规定。
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二手房屋主逾期迁出户口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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