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输合同中怎样确定货物损失金额
运输合同中确定货物损失的原则如下:
1、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
2、当事人对赔偿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承运人赔偿的数额应当依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510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依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4、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进行赔偿。
二、运输合同中货物损毁的责任谁承担
依据《民法典》第832
条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承运人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的是严格责任。换言之,除非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等免责事由的存在,否则无论承运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只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的,承运人就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运人除应当在运输过程中尽到谨慎义务、要求托运人为托运货物投保或者自己投保货物运输险之外,还应当注意搜集、保存、固定有关免责事由的证据材料,以减少自己的赔偿风险。
三、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由谁负责?
网络购物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形成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买家只能向卖家主张权利。从卖家发货之后到买家签收之前的这段时间,商品的毁损、灭失仍然是在卖家的责任范围内。买家的维权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延长收货时间,要求卖家重新发货;二是取消订单,申请全额退款。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相继运输,也称作同式联运,是指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种运输方式联运,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运输形式。托运人只需与第一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至于第一承运人后续如何安排其他承运人运输,与托运人无关;各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属于内部约定,不能调整托运人与第一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时,除非系不可抗力、货物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托运人、收货人过错所致,均应由第一承运人及毁损发生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运输合同中怎样确定货物损失金额?通过上文的解答,大家应该已经清楚。一般来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意外的话,那么责任通常是由承运人承担。但要是当事人事先有约定责任谁承担的话,则按照约定处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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