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性质的确定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性质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购房的分割方式有什么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三、离婚夫妻,房产怎么分
父母婚前为双方出资购房的,除明确表示向双方捐赠的;有证据证明已形成借贷关系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婚后父母出资双方购房。出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人是赠与的;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除外。前一方以自己名义登记的财产、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和抵押物作为个人债务购买和抵押。配偶婚后参与还贷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为单独资产时,返还的贷款部分属于配偶还贷的,应当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性质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以上就是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性质的确定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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