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追回
可以追回来。遇到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并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要判刑吗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有可能要判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1、欠债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欠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欠债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三、如何界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以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追回,首先这部分财产能够追回,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追究债务人的法律责任,会对债务人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债权人发现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以后可以行使撤销权,要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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