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期限可以是多长时间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久可以由租客和房东自行协商决定,只要单纯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约定多久都可以,法律没有规定。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则超过部分无效,超过的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公租房申请后多长时间可以批
公租房申请后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批复。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
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房屋租赁未到期可以退租吗
可以提前退房,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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