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共同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纠纷起诉如何举证
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规定是什么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限制(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个人独资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公司以企业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却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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