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过世后租赁合同可以作废吗?
1、人过世后租赁合同可以作废
在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需要明确租赁物的基本情况,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出现纠纷的解决方法。
2、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二、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报警有用吗?
1、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报警一般没有用。
租房纠纷有肢体上的冲突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但是租房纠纷时属于民事的纠纷,一般不适合找国家公安机关,因为公安机关是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以及防止犯罪活动发生的。如果租房纠纷报警处理,一般会建议当事人整理好资料向法院起诉。
2、发生租房纠纷时,如果房东发现租客在租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可报警并解除租赁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则可以解除双方合同。
三、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包括承租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没有履行房屋修缮义务等。
1、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3、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在承租期内,不管是承租人死亡,还是出租方死亡,都并不会必然导致租赁合同不再具有法律的效力。一方不得因为另一方死亡而直接认为租赁合同已经解除了。对人过世后租赁合同可以作废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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