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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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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603人看过
导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可以通过会议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成功方式,可以向发包方或者是当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部门来申请复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样,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样?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遗失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或者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及其他登记材料,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可以申请复印即可。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

(1)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2)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至少有三份,发包方(村组织)、承包方和乡镇合同鉴证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一份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则更不用担心。因为,应该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户与村组织签订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组织会将合同资料上报到乡镇经管部门。乡镇经管部门据此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上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核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比《农村土地承包书》更能证明具有某宗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或者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及其他登记材料,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三、土地承包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样,这个问题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农村土地的承包合同丢失的情况之下,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向有承包合同的机关申请复印。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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