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的民事诉讼怎么起诉?
首先是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的方式来提起诉讼,之后由法院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比如说可能会通知诉讼参与诉讼活动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状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提供书证、物证的,应在递交起诉状时一并递交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对。人民法院记录原告的口诉,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民事欺诈在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一般在起诉时就需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再提交起诉状,只要法院确定立案之后才能依法的开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只要证据齐全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利益,如果造成的诈骗数额较大就会被判有期徒刑。
三、诈骗行为与其他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与招摇撞骗罪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诈骗案的民事诉讼怎么起诉需要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行为人实施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此时是可以起诉偿还诈骗所得的。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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