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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一般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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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924人看过
导读:宅基地有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调解、以及申请仲裁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若是依旧不知道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一般如何走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一般如何走

一、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一般如何走?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非本集体的农村村民。

(2)已拥有一处达到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3)农村村民转让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1、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物。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主要目的。在宅基地以外的空地上,权利人还有权种植树木。

(2)权利人有权处分宅基地使用权。虽然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农村居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得自由处分。

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利用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但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如果只是利用自家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四、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1)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无不可。

(2)权利内容不同。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人股,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

(3)取得方式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

(4)设立要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无须登记即可设立,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

(5)是否有偿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而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6)存续期限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且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高期限。

宅基地有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调解、以及申请仲裁等。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上就是关于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一般如何走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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