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安排值班可以主张加班费吗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关于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法》有着具体明确的规定。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关于值班的劳动报酬《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并无明确规定。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按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员工根据值班的时间要求公司应按照员工加班的标准支付其加班费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确认和辨别是“加班”还是“值班”就非常重要。“加班”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在原工作岗位继续从事本职工作。“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假日、消防、安全等需要,安排劳动者执行与本职工作无关联的值班任务或安排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的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休息、无需正常提供劳动,两者的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大不相同。我们也要注意有的用人单位以值班之名,行加班之实,规避加班费的支付。若用人单位以值班为名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后安排了调休还能要加班费吗
用工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即使后续安排了调休,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除非劳动者本人同意用调休代替加班工资。
具体解析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分为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只调休而不给加班费是否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定: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时间不可以用调休处理,只能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安排周末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代替。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该时段的加班即使后期安排员工调休,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在正常工作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不管有没有调休,单位都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而且加班费还得照标准给。
实践中,很多人加班后,相比于调休,更愿意公司给加班费。因此,要是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这种特殊的日子被安排了加班,但公司又不给加班费的,可以联合被公司克扣加班费的其他同事一起维权,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安排值班可以主张加班费吗?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中有规定,那么就按照规定处理。此时,如果约定了安排值班要给加班费的话,就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但如果没有约定或规定的话,通常是不能就单位安排值班主张加班费的。要是你在值班、加班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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