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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能否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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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095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能否买卖问题带来帮助。
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能否买卖

一、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能否买卖

房屋买卖协议书进行公证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屋买卖协议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后出具房屋买卖协议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公证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房屋产权人未成年人能否买卖

房屋产权人是未成年人能买卖。买卖未成年名下的房屋需要父母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监护公证与房屋份额公证,一并出具为未成年人利益交易房屋的书面保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能否买卖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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