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改名吗?
房屋拆迁协议不可以随意改名。如果是名字撰写错误,可以经过对方同意后更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签了拆迁协议可以反悔吗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被拆迁人搬迁。
但是如果拆迁协议存在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后,依然可以反悔。具体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1、被拆迁人是在被威胁、逼迫的情况下签订拆迁协议的。
2、征收拆迁决定程序违法。例如政府未依法将征收拆迁决定进行公示,被拆迁的房屋价值没有经过法定的评估程序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拆迁协议可以重新签吗
拆迁协议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
一、以下拆迁协议的签订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
二、拆迁协议一般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改名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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