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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无故辞退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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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089人看过
导读:试用期被无故辞退有补偿吗?试用期内被辞退有无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畴。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有补偿吗

一、试用期无故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内被辞退有无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畴。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二、如何判断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违法

1.劳动者是否还在试用期内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超期限约定试用期均属违法,没有法律依据,在超过的法定试用期外,用人单位如果任然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必将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2.用人单位是否明确岗位录用条件,考核标准并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安排员工入职时,应当将岗位录用条件,考核标准进行明确,并告知劳动者,否则应当认定为未设置考核条件,未设置考核条件就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解除。

3.用人单位设置考核条件,但却未对劳动者进行考核。(或考核方式并不合理)

用人单位具有用工自主权,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但是考核方式必须合理,合法。

主观打分考核,考核与本岗位无关的内容,甚至不考核,直接以个人好恶决定员工的转正或辞退均属于用人单位滥用权利,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均属于违法解除。

4.是否无理由辞退

试用期无理由辞退劳动者是用人单位常规操作之一,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无理由辞退一定就是违法解除。

三、试用期等于随意解除吗

法律当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随意、任性解除劳动者的权利,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那么怎么才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呢?

第一、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岗位的时候,需有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录用条件;

第二、录用条件需进行公告或明确告知劳动者;

第三、用人单位需根据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

第四、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

符合上述条件还不行,还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否则随意解除用人单位可能承担两种不利后果,一个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另一个是在双方劳动合同没有阻碍继续履行的事由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后果。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有补偿吗?此时要看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并不是说在试用期内辞退就一定会有补偿。当然,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的话,那么就不仅仅是补偿的问题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此时应当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一般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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