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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阴阳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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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587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规定阴阳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处理问题带来帮助。
民法典规定阴阳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规定阴阳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阴阳房屋买卖合同的处理是:阳合同是对外登记公示的合同,因未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发生法律效力;阴合同中的房屋价款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毁约定金退吗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毁约定金不退,售房者毁约定金退双倍。定金是以金钱作为担保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民法典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民法典》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规定阴阳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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