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70年后拆了要如何赔
商品房70年后被拆除,需要赔偿业主一定的损失,补偿金额是根据所在地房价的倍数计算,具体根据当地情况而决定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居住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可以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二、商住房4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办
商住房的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年满40后自动续期,但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的交纳如下:
1、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出让金应按不低于成交价40%交纳;
2、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土地出让金应按全部地价40%交纳;
3、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交纳;
4、异议的按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的40%交纳。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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