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户原房主不迁户口的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原房主不迁户口如何处理
如果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是用来就近入学的目的,并且约定了卖房人迁出户口的期限和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
卖房人逾期未迁出户口,进而导致购房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房屋购买合同。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一旦就户口迁移的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会以“迁出户口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主管范围”为由驳回起诉。
对于这种合同中未约定迁移条款的情况,购房人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户籍规定来寻找解决办法。
以江苏省为例,可参考《江苏省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
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
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以下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
1、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
2、现所有权人居民户口簿;
3、现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迁出户口告知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南京政策原因买方不能买房定金如何办:这个涉及到违约责任的问题,因政策原因无法购买,举个例子,比如买方名下已有一间房屋,不能购买第二间,这种情况过错一般在买方,卖方及中介只要有提醒过买方有这方面的政策就可以了,因这种情况不能买房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由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责任,要看买卖合同是否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有的话,加上定金法则,卖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方式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出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原因在谁,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比如属于不可抗力,则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无息退回。由于涉及不动产,标的额较大,损失可能也较大,而且每件案子根据情况不同需要更深入的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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