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高利息放贷诈骗罪如何判

高利息放贷诈骗罪如何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273人看过
导读:高利息放贷诈骗罪如何判刑,要看具体的诈骗金额和犯罪情节。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依据《刑法》规定会被判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多有关于高利息放贷诈骗罪如何判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高利息放贷诈骗罪如何判

一、高利息放贷诈骗罪如何判?

1、犯诈骗罪怎么量刑,需要按照诈骗数额大小、犯罪情节考虑。

(1)、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民间高利贷还不起,超出的利率部分是可以拒绝偿还的,因为法律禁止高利放贷,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一)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如下:

1、按照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计算,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2、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欠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

1.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2.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3.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4.刑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刑事纠纷,如故意伤害出借人要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5.《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四、高利贷放款违法吗?

1、高利贷放款当然违法。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所以放高利贷是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综上所述可知,高利息放贷诈骗罪如何判刑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高利贷本身也是违法行为,借贷要走正常的手续。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高利息放贷诈骗罪如何判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金融诈骗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金融诈骗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金融诈骗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