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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饭店工作,老板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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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681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我在饭店工作,老板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在饭店工作,老板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一、我在饭店工作,老板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发还工资赔偿金,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饭店老板欠工资不给还不认账怎么处理

老板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拖欠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91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三、离职后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没有签合同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离职后也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入职后超过一个月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两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我在饭店工作,老板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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