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 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

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067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

一、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

借朋友的钱放贷不一定属于转贷罪。

1、借朋友的钱出去放贷,只要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就不算是放高利贷,即便是放高利贷也不是犯罪行为,且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放高利贷为犯罪行为。

2、为了高利转贷而借银行的钱,是刑法禁止的高利转贷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借钱朋友购买走私货是否是走私罪

明知是走私货的情况下依然购买属于走私行为,属于走私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定,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法》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法》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借朋友的钱放贷是否属于转贷罪?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民间借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民间借贷最新文章

遇到民间借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