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哪些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
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甚至在经济合同中,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通常也能认定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据此,除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外,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具体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限制
(1)因担任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再担任任何公司的董监高职务及法定代表人。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公司如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2)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未按要求报告财产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即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对相关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3)若公司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失信执行人信息中亦一并列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会因关联被限制高消费。
(4)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起诉公司能连带法定代表人的吗
公司独立的法人组织,以公司的资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欠款起诉时应该起诉公司而不是法定代表人。
例外情况是: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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