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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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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580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丢失枪支不报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不具有该身份的人不够粗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社会安全和枪支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单纯的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一百二十九条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行为表现具体如下:

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的;

2、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

3、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拒不交出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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