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来后怎么办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是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员工的伤残情况和评估结果所出具的正式文件。一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来,员工可以根据以下步骤来处理:
接收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会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发放给员工。员工应及时接收该文件,并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
确认鉴定结果:员工需要仔细核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中的鉴定结果,包括伤残程度评定和劳动能力损失程度等。确保鉴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一致。
了解工伤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员工可以了解自己有权享受的工伤待遇,包括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详细的待遇标准和申领程序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
提交申请和资料:根据工伤待遇的要求,员工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的申请和资料。这可能包括工伤认定申请、医疗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文件。
领取工伤待遇:一旦申请被批准,员工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的领取方式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可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员工在接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后,建议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持联系,了解和履行享受工伤待遇的相关义务,如定期体检、参加康复治疗等。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身体多处受伤的,伤残级别如何确定?
工伤职工身体多处受伤的,首先要对单项伤残程度分别进行鉴定,然后取伤残级别最高的为最终伤残等级;如果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伤残等级相同,可以往上升一级。
四、医疗期未满能否进行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里并没有强调一定要等到“医疗期满”,只要伤情相对稳定即可。
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怎么办?按照规定,此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但再次鉴定之后做出的结论就是最终结论了。若经再次鉴定,鉴定结论发生变化的,应当按再次鉴定结论享受相应待遇,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为原鉴定时间的次月。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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