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期限性一年还是两年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限是1年。但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提起劳动仲裁的,不受1年期限限制。并且,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适用期限中断、中止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期限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从中止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期限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仲裁有期限吗
1、劳动仲裁是有规定期限的,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从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期限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期限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从中止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期限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仲裁的仲裁期限是什么
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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