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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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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834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工伤保险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交通事故无责方不来处理如何办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不处理的,责任人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根据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一般需要赔偿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害的费用,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

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1、报警、受理和处警;

2、现场处置;

3、现场调查(侦查)、取证;

4、立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手续,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经批准予以立案。

5、交通事故认定与复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6、处罚裁决;对交通事故违法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

7、损害赔偿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8、制作案卷文书。交通事故案卷,是指将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按规定程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总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工伤保险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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