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收回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征收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是:
一、必须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房屋征收。
二、必须取得有关项目的预审批。即前提是确实需要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该符合国名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则、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经过充分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
四、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处罚有哪些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会受到的处罚有,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依据是哪些
买房城镇土地使用税率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国有土地收回的法律依据是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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