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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产能否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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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16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抵押房产能否赠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抵押房产能否赠予

一、抵押房产能否赠予

抵押能赠与,但是房屋设定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所以,除非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不然房屋所有权人不可以赠与房屋。而且房产在抵押状态下是不能实施过户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的房产是否可以卖

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但是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房产证复印件能抵押吗

房产证复印件不能抵押。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所以,单凭房产证复印件是不可以抵押的。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抵押房产能否赠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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