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申请仲裁吗
如果用人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证据充分,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仲裁能解除合同吗
不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
劳动仲裁是帮助劳动者进行维权的行为方式,旨在当事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利益受损等行为,仲裁帮助获得应有的利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孕期内合同到期的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孕期内合同到期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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