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墙面空鼓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吗
房屋品质问题主要涵盖三大方面:
(一)房屋主体结构性质不符合标准。此处所指的主体结构乃是由房屋关键部件相互构建起的经过设计的立体构造,其自身应具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坚硬度、韧度以及稳固性,从而才能确保承受住建筑物本身所承担的各类负荷,诸如地基、承重墙等均属于此类重要设施。在这些部位若出现了结构性的破裂、倾斜乃至坍塌等现象,都应视为房屋的主体结构出现问题。
(二)对房屋日常居住体验产生重大影响的品质缺陷。在此所言的正是因为房屋品质问题,而导致购房者难以顺畅地享有房屋的常规使用效能及其预期用途的情况。例如无法保障正常的供应水电、隔音效果未达标准等皆属此范畴。
(三)其他普遍性的品质问题。如房屋漏水、地面空洞、墙面表层剥落等现象。《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什么属于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的质量问题包括下列方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
(二)严峻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
(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墙面空鼓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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