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房屋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前需签订买卖契约,并携带身份证、户口册及房产证明等有效文件至房产管理局网签。随后,按规缴纳契税、个税等税费。之后,提交过户申请,经房产管理局严格审核无误后,买方即可获取新的房产证书,完成交易流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若对二手房买卖合约违约金有疑虑,建议先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协商无果,可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法院/仲裁机构将综合考虑合同条款、过失、实际损失等因素,评估违约金合理性并视情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如何进行违约处理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违约,处理方式视违约程度而定。若卖方未按合同履行,如延迟交房或房屋质量问题,买方可依法追究责任。卖方可能需赔偿房价差、已支付费用等损失。买方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首先,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网签。接着,按照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之后,提交过户申请,房管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买方领取新的房产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