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哪个能退还
多数情况下,在购房过程中支付的定金通常无法退换,但若支付的费用被标识为订金,那么它是可以被撤销的。在法律定义上,"定金"是一个严谨且规范化的术语,它代表的是合同签订方为了确保合同顺利签署、有效性以及执行等方面而自愿设立的一种保全措施,同时也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此条款下,即当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接受定金的另一方有权主张不退还定金;反之亦然,倘若接受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支付定金的一方可要求对方双倍偿还定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仅有一方作出的承诺,如“订金”,从通常情况来看常被视作预先支付的款项,并不具备像“定金”那样的保全性质。无论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原定计划履行,支付订金的那一方均可要求全数求偿。总体而言,购房过程中支付的定金常常无法退还,但若支付的费用被明确标记为订金,那么它是可以被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按揭办不下来可以退房吗
1、如果房贷办不下来,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或者因为像国家贷款政策调整、银行贷款规模限制等政策性原因办不下来贷款的可以退房;
2、如果因为买房者自己的原因,比如提供资料不齐备,或者买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买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办不了贷款的则一般不可以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哪个能退还”,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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