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否退回订金这一问题,其关键在于您提出的退款理由是否足够充分。
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具备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销售资质,或是房屋本身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等原因,恭喜您!在法律层面,您有权利要求退出所支付的订金。
当然,还存在其他一些归结为开发商或第三方无可抗拒之因素,此时同样建议您尝试申请退款,例如:
开发商有意隐瞒真相,向您推销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房产;
或是由于政策变动而导致您无法如愿购置房产。
然而,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请注意,您可能无法顺利地取回订金,其潜在原因或许出现在您自身方面。
假如您仅仅是因为个人主观意愿改变,决定不再购买该房产,需要退回之前支付的订金,此时您并不满足法定的退款条件。
面对这样的情形,待相关流程完成后,您所需缴纳的订金将由开发商妥善处理并进行没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未签合同定金是否能退应该视具体情况判定。
1、看双方在支付定金时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可以退款,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是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如果是个人原因且开发商没有相关隐瞒,只能单方面索要定金,应该按照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以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商。
3、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应当退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交了定金后悔了可以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